联系我们
    • 沈阳工学院图书馆与档案馆
    • 周一至周五08:30—16:00
    • 024-58217216
    • 地址: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
    • 邮箱:tushuyudanganguan@163.com

存包柜使用管理办法

一、我馆在图书馆书库、各阅览室内及公共区分别设有存包柜供读者存放书包,读者自备小锁将要存放的书包等物品锁在柜橱中,不得存放易污品、危险品及现金、手机等贵重物品。
二、当日闭馆前须将存放的物品、小锁取走,占用柜橱不得超过当日。
三、管理人员定期清理橱柜,并将违规占用柜橱物品取出、登记、保管。保管期限为1周。
四、因橱柜免费自用,故本馆不承担遗失物品的赔付责任;因违规存放、占有柜橱而被清理导致物品遗失的,责任亦由违规者自己承担。
五、注意使用安全,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。